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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6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:完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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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。4月28日,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,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市场化补偿,例如在28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,截至2023年底,累计成交额约320亿元;建成并平稳运行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,目前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,截至2024年3月底,累计成交量约4.5亿吨、成交额约256亿元。

  下一步,生态环境部将全面落实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,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,加快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,推动深化生态综合补偿,完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,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综合评价体系,将生态保护补偿责任落实情况、工作成效等纳入有关督察、考核。(记者 郎佳慧)

《生态保护补偿条例》6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:完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

  

  

发布时间:2024年02月28日 18:42 来源:新华社 编辑:徐瑶 打印